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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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环境不错,就在太湖边而且风景也很好,就是比较难找,门前的那条路要好好修一下,另外早餐好像简单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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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在镇夏街尽头,街道稍旧但可正常通行。酒店环境很美,面临太湖,风光旖旎!房间较小,但设施较新,早餐还不错,有内部停车场!值得推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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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验最差的一次住宿。定了湖景房,酒店确没有湖景房,给了普通标间。我可是付了湖景房的房费啊。早上睡觉,服务员两次擅自开启房门,还有没有安全感!体验差差差,奉劝不要再来这个酒店了,还有携程,你们的代理商产品和实际不符,你们如何把关真实性和品质的,好好自检!